别看标题,读懂了《见义勇为条例》再说话

作者:探索 来源:娱乐 浏览: 【】 发布时间:2024-03-29 02:51:10 评论数:

  昨天,别看标题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读懂定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见义诸天之问长生《条例》中明确规定,条例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再说予以慰藉。别看标题(11月7号《山东商报》)

  新闻的读懂原标题为“《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下月起实施”。而部分网站的见义标题为《山东政府出台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须答谢恩人》。网站的条例编辑显然更愿意发现“新闻亮点”,更知道怎样吸引我们的再说眼球。政府、别看标题规定、读懂须(必须?我理解没有错的见义话)、见义勇为四个词构成了这条报道的条例新闻价值。于是再说诸天之问长生网友发话了,评论员们开始议论了。议论的逻辑起点被这个标题吸引和绑架,基本都在讨论政府该不该用强制的手段规范道德。

  想来网友和评论员大多不会去看看《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的原文,不会仔细看看第一段里就出现的条例原文: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或者故意视而不见?原文里的“应当”和网站标题里的“须”,不是我非要咬文嚼字,读者看到这里应明白了几分。

  讨论伊始就错了,我们就不指望它能到达真理的终点。网站的编辑凭着多年的“新闻敏感”看到了可能的冲突,用一字之差在偷换概念。“应当”和“必须”,差别在哪里想必大家都懂的。“应当”一词具有更多的呼吁意味,政府行政条例能否呼吁道德规范,显然是可以的。同时在整篇条例里,只有这一句“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寥寥31个字,既没有说不答谢见义勇为者该受到何种惩罚,也没有要求表达谢意和予以慰藉的方式,至于后面见义勇为人员遭受财产损失的,由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依法赔偿,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从法律上讲,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如果伤人者不能赔偿见义勇为者,受益者也需要适当分担一些责任。所以这是法律规定和道德无关。

  强制从何而来?嗅出了强制意味想必是网友们“看不惯老爷作风”的心理定势在作祟,而糟糕的是,把“应当”换为“须”的网站编辑们正试图迎合这种心理。

  通读了整篇条例我们就会发现,条例更多的笔墨着眼于见义勇为的认定、保护、奖励和法律责任等细则,更多的是政府应该怎么做,更多的是政府责任边界的界定,而记者编辑们想必是不愿意通读全文从中找到真正的新闻价值所在的。

  明天就是记者节了,我们需要记者,我们只需要公正、客观的记者。我们渴望为民说话的记者,但为民说话绝不是迎合,更不能容忍迎合掩盖了真实。在迎合和真实之间,我们都应选择后者。